10月20日,广东江门市新会区发布《江门市新会区新型储能产业扶持措施(征求意见稿)》 ,其中对从事新型储能研发、生产和服务的新型储能企业和有关机构给予各种扶持措施,扶持内容有重大项目落户扶持、产业发展贡献扶持、创新研发扶持、新技术应用扶持、储能产业服务扶持、储能产业平台扶持以及重点项目扶持。
其中,对于重大项目落户扶持方面,对科技含量高、带动效应强的新型储能重大项目,在用地、用能、环保、金融等方面予以重点支持;对总投资20亿元以上的制造业项目,按项目实际生产、研发所需设备投资额的20%或固定资产投资额的5%予以扶持补助。
对于产业发展贡献扶持方面,鼓励企业多产多销,对储能电芯模组和储能系统集成(硬件)生产制造业企业,企业主营产品年度销售收入首次超过5亿元的,最高给予5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储能元器件、工艺装备、电池管理系统、能量管理系统、变流器、储能系统集成等产品生产制造业企业,企业主营产品年度销售收入首次超过1亿元的,最高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
新技术应用扶持方面,鼓励在新会区开展高安全、高可靠、长寿命的储能项目建设。对新会区内首次建成投运的装机规模0.5兆瓦(含)以上的用户侧电化学储能项目,由当地纳统的主要设备生产商或服务集成商开发建设,或单个项目总投资中采购当地纳统企业的主要设备和技术服务费用占比不低于40%,按照储能设施装机规模给予项目投资方100元/千瓦的一次性补助,对单个项目的补助额度最高不超过20万元。
关于《江门市新会区新型储能产业扶持措施(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广东省推动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江门市推动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江门市新能源电池产业链招商行动计划(2021年-2025年)》《新会区聚焦“一园三中心”建设 全面落实市委“1+6+3”工作部署十大行动方案(2022—2026年)》等政策文件,推动我区新型储能产业实现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区实际,草拟了《江门市新会区新型储能产业扶持措施(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询意见的建议。公开征求意见时间可通过电话、信函、来访等形式向江门市新会区科工商务局反映意见和建议。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23年10月20日至2023年11月19日(30天);
联系电话:0750-6631028;
通信地址:江门市新会区圭峰路6号新会科学馆(请在信封上注明“《江门市新会区新型储能产业扶持措施(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