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工业和信息化行政处罚程序,保障和监督工业和信息化管理部门依法实施行政管理,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公布《工业和信息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对现行《通信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进行了修订。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工业和信息化行政管理秩序,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由工业和信息化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本规定规定的程序实施。
本规定将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2001年5月10日公布的《通信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同时废止。